镇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

176-0250-1825

一次性计入费用的固定资产,会计应当怎样处理

编辑:镇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08-21

1.标准做法。

会计计入固定资产,按照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;企业所得税一次性申报税前扣除,以后纳税调整,直至该固定资产处置完毕。即年纳税调减,以后调增。

2.变通方法A。

会计计入固定资产,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;企业所得税按照会计折旧申报税前扣除。

这种方法实际上是放弃享受一次性扣除的优惠。文件规定是“允许”一次性扣除,而不是“必须”一次性扣除。企业选择分期扣除,我认为不违反规定(当然,有些税务人员认为不“享受”不行,本文不展开讨论该问题)。

3.变通方法B。

会计计入固定资产,同时一次性提足折旧;企业所得税一次性申报税前扣除。

这种方法税收上没问题,会计上有问题--没有严格执行折旧政策。

上述三种方法,都要计入固定资产,不计入固定资产的做法,一定是错的。固定资产提足折旧(包括分期,也包括一次性提取)后,能继续使用的,要仍旧记载在固定资产账上并定期盘点。

两种变通方法,都有瑕疵,A是可能没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,损坏企业利益;B是与会计政策有差异。变通方法的好处是简化了操作。是否采用变通方法,由企业会计人员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;不想承担任何风险,就采用标准做法。


上一篇:出纳工作一定要注意这些事项!

下一篇:固定资产岗位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6-0250-1825
  • 咨询老师:冯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6-0250-1825
返回顶部